亘古的黄卷斑驳寥落
手心里盈握着洁白的月光
绵延的相思随风怅惘
寒衫一袭缀落着点点泪漾
血泪抛画楼唱
红楼千年一梦长
《红楼梦》,一部含笑的悲剧。《红楼梦》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,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,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。
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,“一个是阆苑仙葩,一个是美玉无瑕”,“质本洁来还洁去”,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,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,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。
林黛玉是一个有着较多悲剧色彩的艺术典型。她出身在一个已经衰微的封建家庭。封建礼教和世俗功利对她的影响很有限,她保持着纯真的天性,敢爱敢恨,我行我素,很少顾及后果得失。因父母相继去世,她不得不寄居在声势显赫的荣国府里。环境的势利与恶劣,使她自矜自重,警惕戒备;用直率与锋芒保卫自我的纯洁,免受轻贱和玷辱。在这个冷漠的环境中,宝玉是她唯一的精神寄托,她执著而强烈地向宝玉要求彼此知心、忠于自我的严肃专一的爱情。但两人的恋爱注定是一个悲剧。因为它违背了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制度,恋爱的叛逆思想内核又与整个封建主义相冲突,触及封建家庭的根本利益,毫无调和余地。终于,林黛玉怀抱纯洁的爱和对环境的怨愤永远地离开了尘世,实现了她的誓言:“质本洁来还洁去”。
薛宝钗出身在一个豪富的皇商家庭,性格本质与林黛玉截然不同。她们都同样博览诗书,才思敏捷,林黛玉一心追求美好丰富的精神生活,而薛宝钗却牢牢把握着现实的利益,孜孜以求的是富贵荣华。薛家母子3人在贾家长期住下的用意是要实现薛宝钗与贾宝玉的金玉良姻。薛宝钗虽然得不到贾宝玉的爱情,但却握有实现婚姻的优势。她以自己的人品和才干,逐渐在封建家长的心目中造成了“宝二奶奶”非她莫属的牢固地位;再加上薛家拥有贾家所急缺的财富,她所追求的婚姻势在必成。然而“金玉良姻”只是徒具形式的婚姻,这种婚姻的成功意味着薛宝钗悲剧的开始。
贾元春是贾政的长女,生于正月初一故名为元春,自幼由贾母教养。作为宝玉的长姐,她在宝玉三四岁时,就已教他读书识字,虽为姐弟,有如母子,后来,她因“贤孝才德”选入宫中,起初掌管王后的礼职,充任女史。不久封为凤藻宫尚书,加封贤德妃。元春是贾府的靠山,贾府兴盛之时,也是元春于皇宫为贵妃的时候。有一次,她赏赐众人礼物,唯有宝玉与宝钗的礼物相同,因此可以看出她支持宝钗与宝玉“金玉良缘”的婚姻。省亲时,她说一句,哭一句,把皇宫大内说成是“终无意趣”的“不得见人的去处”。这次省亲之后,元妃再无出宫的机会,后暴病而亡。最后,元春以托梦的形式向爹娘哭诉说:“儿命已入黄泉,天伦呵,须要退步抽身早!”实际上,这暗喻了四大家族失势的前兆。第五回关于元春的判词,写道:二十年来辩是非,榴花开外照宫闱。三春争及初春景,虎兔相逢大梦归。据第九十五回所写,贾元春因病于卯年寅月,十二月十九日逝。享年四十三岁,正应了“虎兔相逢大梦归”,元妃一死,贾府就失去了依托,大故迭起,所以元春就像昙花一现,宛如荣宁二府的荣华富贵,盛极一时,却难以长久。
贾探春,一个庶出的小姐,却活出了自己的人生态度,不小气,不狭隘,有志气,有追求,处处透着大气爽朗。一句“探春素喜阔朗”写出了探春作为一个庶出小姐的人生态度。前八十回里,我们常见她被生母赵姨娘作践折辱,但自尊自爱自强的三姑娘并没有因此而抬不起头,她凭着自己内心坚韧的信念和阔达的人生态度,依然得到了贾母的疼爱,王夫人的信任。探春虽然是庶出的小姐,但她有骨气,不愿意一辈子活在庶出的阴影和自卑之中,成为迎春那样“虎狼屯于阶陛,善谈因果”的懦弱小姐,她要靠自己的努力和能力,赢得贾母、王夫人等贾府掌权人物的认可。因此,整个贾府之中,无人敢小瞧了三姑娘,连精明的王熙凤都要让她几分,尤其抄检大观园之后,我们更是看到了探春作为一个庶出小姐的自尊和清醒。她的骨气和能力,为人的洒脱和智慧,令人敬佩。
史湘云从小父母双亡,由叔父抚养,她的婶母待她并不好。因此,她的身世和林黛玉有点相似。但她心直口快,开朗豪爽,爱淘气,又不大瞻前顾后,甚至敢于喝醉酒后躺在园子里的青石板凳上睡大觉。在史湘云身上,除她特有的个性外,我们还可以看到在封建时代被赞扬的某些文人的豪放不羁的特点。她心意明媚,行动亦不犹抱琵琶,举手投足。史湘云的旷达不是一种出世孤傲,而是一种入世的情趣。趁兴时大块吃肉,忘形时挥拳拇战,偶尔男儿装扮,白日里佻达洒脱,顾盼间神采飞扬,须眉也须自拙。在大观园中,史湘云的身世既富且贵,虽因家道中落、不复为富,却也不端着贵族的空架子。她既无视高低贵贱,又不拘于男女之别、 与人相交、一片本色、无功利之心。史湘云身为女子却有男儿的疏朗与开阔胸怀,她不为女儿的皮囊所累。在三十一回的阴阳之辨中,翠缕的喋喋不休、史湘云的循循解答,使主仆间弥漫着一片宛如姐妹师生的平等气息。史湘云如此深入浅出的思辨,却不像那些见风落泪对月伤怀的深闺怨女。当她如春风般掠过我们的视野时,人们都陶醉于她的风度而浑然忘却她的庐山面目。
那是一场梦。不真实的梦。青埂峰下一块昔年女娲补天遗漏的彩石,幻化成通灵宝玉至人世间看了一遭红尘过往。西方灵河畔的一株仙草为还神瑛之泪毅然下凡成就一段爱情悲歌。为元妃省亲而造的大观园赫然是缩小的世界,灵秀的儿女们谱就一场旷世传说。
有人言,黛玉痴。有人言,宝玉痴。殊不知,最痴乃是曹公雪芹。披阅十载,增删五次,举家食粥著红楼,终成一曲徘徊的绝响。
那里有金玉良缘,有木石前盟,有金陵十二钗的悲舞长霄。亦有无数淡然而荡的过客以及众多巧笑盼兮的丫鬟小儿。她们也许并非是这段故事绝对的主角,却都尽己所能的活出自己的精彩。这场梦的结局是繁华落尽碾作尘,大厦倾塌落得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。但是却如铭刻在心的青铜篆文,手指拂过,痕迹犹在。
演出这怀金悼玉的《红楼梦》。一切,终究只是一场梦。梦醒,曲终。反抗也罢,顺从也罢,不过是白茫茫大地真干净。一本红楼,瞬间则乐极生悲,人非物换,究竟是到头一梦,万境归空。
春梦随云散
花飞逐水流
寄言众儿女
何必觅闲愁
三春事业付东风
明月梅花一梦
晚安,好梦